证券代码:603757 证券简称:大元泵业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13664 债券简称:大元转债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
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
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
注册登记。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67 名、注册会计师 2,392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6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674 名。
立信 2022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4.08 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 15.16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 家。
截至 2022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6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诉讼(仲裁) 诉讼(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裁)金额
尚余 1,000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金亚科技、周旭
投资者 2014 年报 多万,在诉 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
辉、立信
讼过程中 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组、
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
投资者 券、银信评估、立 2015 年报、 80 万元
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
信等 2016 年报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 12.5 亿
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82 名。
(二)项目信息
注册会计师执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钟建栋 2010 年 2003 年 2010 年 2022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克平 2007 年 2007 年 2007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陈科举 2009 年 2009 年 2009 年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钟建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克平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科举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 2022 年应支付给立信的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92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 67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变化情况为持平。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为一年。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
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
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
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
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2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立信具备相关业务审
计从业资格,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
监管措施的情况,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
力。立信在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
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续聘立信
承担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财务审计及相关内控审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独立
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立信”)自担任本公
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
展审计工作并保持独立性,能够及时完成公司委托的年报审计等工作,具有较高
的专业精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立信具备相
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同意相关费用
的金额与确定方式,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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